【公钟】成分复杂主要狗血文学

达的第一人称

一切发生得很突然。
我是指我的死亡。

那大概是发生在我十六岁时候的事了。那个时候我特别迷恋钟离——不是说我现在就不爱他了,我现在还是爱他,只是由于我存在性质的不同,这种爱发生了少许微妙的转变。但这不重要,重要的是,我无论怎么样,都是在一心一意地爱着他。
但是我的朋友们不这么认为,他们说我是中邪了,被钟离下蛊了,好好一个外向小帅哥活成了个不要脸的舔狗,只要对方从指缝里漏出点甜头,我就摇着尾巴汪汪汪冲上去,流着哈喇子凑过去舔。
我只能说他们不懂。
他们当然不懂。他们看见我十几条消息发过去石沉大海,却不知那只是钟离没看见。他在拿到手机之后,就会认认真真逐条回复,还会反过来关心我一天过得怎么样,心情可好?我说很开心哦,如果能和你在一起吃晚饭,直到第二天到来之前我能把这份快乐维持住。
然后我收拾包去找他。别人问起,我就说我去钟离他们班门口蹲一会,等他今晚一起吃饭。他们会说哥呀你别舔了!你看看你早上蹲中午蹲晚上蹲,忙前忙后抢付钱,一天二十四小时随叫随到,可人家现在还只说你达达利亚是朋友,这不是存心钓你吗?
所以我说他们不懂。如果毫无底线地一个劲儿用热脸贴冷屁股,那叫舔。可钟离对我并非毫无回应,他只是语重心长和我说我们都还只是学生,应当以学业为重,请达达利亚同学珍惜青春时光,将目光放长远,不要任由荷尔蒙冲昏判断力,以免误了光明未来。
他好认真我好爱,我那时想。所以就试探性问:“所以,钟离,我们能做朋友吗?”
潜台词是我们能从朋友开始做起吗,可他显然没听懂,或者假装听不懂,以他一贯的温文尔雅回:“当然,我很乐意拥有你这样的朋友,达达利亚。”

我真的有努力先和他做一段时间的普通朋友,但在那段时间里我发现,钟离这人朋友实在太多了,上下前后左右东西南北,甚至周末陪他去买书,街那头都能来个背着小书包的小学生过来打招呼。问他是谁,钟离笑着说是他朋友。
大家都一样,大家都是朋友,可我觉得这很不行,不如说我能感觉到拿朋友牌越久,就离恋人牌越远。
于是奋起直追,每日问好必不可少,见缝插针的关心不可或缺,时不时的礼物惊喜至关重要,还有暗示,肢体的语言的统统安排上。只要我不直说,就还是朋友,即便天天“离离”“宝贝”地叫,钟离也不能贸然拒绝,同时还会出于他自身的礼节,将问好关心礼物逐一进行反馈。
他实在太好了。我这么想,但我不会与他人分享钟离的好,只会将这份好作为我的珍宝收藏在心中,时不时拿出来自我品味。
至于我是否是在故意制造出只有我在付出的假象……哈哈,谁说得清呢?那种事怎么样都无所谓了吧?反正我都死了。

那是在我十六岁的春天,刚刚经过一次月考,我软磨硬泡要和钟离一块在路边散步,说想要和他聊考试中遇到的难题。
他同意了,这在我意料之中。但他心情不大好,路上话都不多,全靠我活跃气氛。或许是我听起来显得聒噪了,他出言让我消停会。
应当是后知后觉到语气有点重,钟离面上露了点惭愧的意味,他张了张嘴,似乎是要与我道歉。我倒是不介意,他这个人是礼貌惯了,说不出个什么重话。如果换个角度思考,被他说重话,都能算得上特殊待遇,不比那该死的大朋友圈来得爽快?
于是我摆了摆手,想表示没关系。唉,也不知道钟离有没有理解到我的意思,毕竟我刚把手抬起来,就有辆失控的汽车朝我们这边撞过来,势头甚猛。我只来得及把钟离往对面推开,然后下一秒就“嘭”飞起来了。

我当场就死了,等再清醒过来,就已是没人能看得见的阿飘,飘飘荡荡旁观我的葬礼。
钟离脸色苍白,他抿着唇,着一身黑,失魂落魄站在我的遗照前。我的家人们红肿着眼,擦着眼泪与钟离问好,反过来宽慰他,说他们的孩子是为了救好朋友而离开这个世界,请不要过分自责了,作为活下来的人,需要做的是记住逝者,抬头挺胸看向明天。
钟离停顿了许久。
“我会永远记住他的。”他声音嘶哑,“我会记住达达利亚的,记住我最好的……朋友。”
哎呀,这可真的是。我放下了帮妹妹揩泪的手,无奈地飘到钟离身畔,亲了亲他泛红的眼角,我可不是为了看我的好离离落泪才推了那一把啊。
当然,你的泣颜也很让我心动就是了。

大抵是因果一类的缘故,我在那之后便一直随在钟离身后。
我看着他念大学,创业,拒绝各种告白,孑然一身游走于人群中,不停做慈善,并从孤儿院领养了个男孩。
说实话,要不是我死得足够早,保不齐会有多少人以为这小孩是我私生子。太像了,五官轮廓,头发的卷曲程度,几乎都是和我从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一样。唯一的不同,就在于我的眼睛是紫色,而这小孩的眼睛是蓝色。
钟离是个很好的人,他同样是个很好的养父。即便这叫阿贾克斯的小孩,是个表面看起来正常,实际偶尔会像得了失魂症一样发呆乃至昏迷,而且在摸清养父的脾性后生出僭越的好感,到最后想大逆不道以下犯上的小混账,他都依然包容如故。
我哪里能容忍这种事发生?便在这死小孩又一次拿钟离当睡前发电素材后找上了他,严肃警告他放老实点,不要对我老婆想七想八,当小三是没有好果子吃的。
阿贾克斯却也不惧我——废话,他失魂症一犯病就能看到我,早就互掐过好多年——甚至振振有词。他说达达利亚你难道没有自己的老婆吗?涩人妻是没有好结果的。这一次涩就涩了,若有下次就请大和尚来家里念经超度。
我大怒。要知道我和钟离卿卿我我的时候,这小孩连个精子都不是呢!竟然还有脸在这里搞嘲讽?
于是新一轮的互掐爆发,谁赢谁输无所谓,只是第二天醒来,我发现自己不再是个阿飘,拥有了人身,准确一点,我有了掌控阿贾克斯身体的权限。

人类竟然要用脚走路,真不习惯。

熬到了晚上,我抱着枕头敲了钟离的门,仿着阿贾克斯的语气:“钟离先生,请问,今晚您可以陪陪我,同我一起睡吗?”
钟离的眉毛动了动。
我太熟悉他了,光是看他眉毛上挑的弧度,我便知他要用哪一套社交辞令来表示拒绝。
“我做了个噩梦。”只要用他无法拒绝的理由就好了,“我梦见我和先生肩并肩在路上走,大概是我惹先生生气了,先生就让我闭嘴。结果这时候有辆车冲过来,情急之下,我就将先生往旁边一推……”
我满意地看到钟离的脸一点一点泛白,直到最后显出颓色。
“进来吧。”他侧过身子,让开了空间。
“谢啦,离离。”
“!”
“怎么了,先生?”我眯起蔚蓝的眼,笑意盈盈地看着我如今名义上的养父,“我刚刚,是说什么了吗?”
钟离失神地盯着我,久久,才低声道:“没有,什么都没有。”

有一就有二,有二就有三。感谢阿贾克斯十六岁的身体,倒是让我找回了活着的实感。
已说过,钟离是个好养父,可惜养子不是个好养子。在我的推波助澜下,这份关系彻底成了种有趣的调剂品,床上的调情话。
钟离一直都很美丽,无论是十六岁时的老成持重,还是现今三十二岁的成熟典雅,我无法做到不为他心动。但他对于我呢?对于达达利亚是什么样的情感呢?朋友?早逝的朋友?为了救他而不幸早逝的朋友?
哈哈哈,其实不太重要了,反正他会一直记住我,无可奈何地将我烙在记忆中,只要若有若无泄出一丝不同于阿贾克斯的、属于钟离鲜血淋漓的回忆中的达达利亚该有的气息,他就会无条件向我缴械投降。
到最后终于正式滚上了床,时隔十六年,我终于实现了我十六岁的愿望。我亲吻他,冒犯他,舔舐他眼角渗出的泪珠,与他黄金的眼瞳隔着一层水雾,悄声问:“亲爱的,告诉我,你看到了谁?”
他哽咽着喊达达利亚,我便撇下嘴角,不满地说我是阿贾克斯,达达利亚是谁,前男友吗?先生同我在一起了还在想别的野男人,真过分。而若他抽噎喊阿贾克斯,我就说离离真坏,有了替代品就把我忘得一干二净,就连这种时候都不愿唤我的名字,是想要我的心伤透吗?
不管怎么说,他都会被我欺负到哭得更凶,直哭到我心软得一塌糊涂。我便安慰他,说你其实喊谁都好啦,无论是达达利亚还是阿贾克斯,都是爱着你的。
然后被扇了一巴掌,力度落到脸上时已很轻,钟离含泪狠狠瞪我一眼,便晕了过去,神色不怎么安定。

我原地思索了一会儿,火速钻回内心世界把被我气得闷头睡大觉的阿贾克斯揪出来,与他说要交给他一个光荣而艰巨的任务。
“便宜都给你占完了,我还得给你擦屁股?”阿贾克斯摆着不可思议的神情,“你知不知道你很过分?”
“不是你一直说你就是我的转世,而我只是灵魂中过于执拗的一部分吗?”我望着内心天花板,“综上所述,麻烦你暂时……”

“达达利亚,给我滚出来。”

我们面面相觑,在从彼此的瞳孔中确认了这道冷酷如寒冰的声音来自钟离后,两相沉默。
“去吧。”阿贾克斯拍拍我的肩膀,笑容灿烂到发贱,“键盘选我书桌左下第二个抽屉里的,跪起来舒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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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狗血!好爱看!

好狗血 好看 爱看

结尾好可爱:sob::sob:在心情很烂的时候看到写的这么好的问瞬间被治愈了

4 个赞

啊啊啊啊这么香的文我怎么现在才看到!太香了太香了,我xp大爆炸

(伪)父子,年下,ntr(),(伪)3p,切片,狗血,好好好,好喜欢这种调调……太太能不能再写个一百摩拉的

6 个赞

好喜欢嘿嘿嘿嘿钟离先生请多罚罚他俩嘿嘿嘿嘿

狗血,好看,爱看 :chifan:

狗血,好看,爱看 :tiantang:

笑容灿烂到发贱,对不起我笑了

大惊,达达也太会玩了吧,一会是前世一会是现世的,离被欺负的好可怜

灵魂中的执拗的一部分什么的,幻视一些戈薇桔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