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pa水岩雷
非常幸福快乐的故事
有恶魔立于我身后
是孩童模样
是附骨之疽
我攫取一切
也终将因他一无所有
DOUBLE A
就客观来论,我的哥哥非常优秀,无论是长相、头脑还是待人接物的手段,皆得到众人交口称赞。前途无量,鹏程万里,这是他常能得到的评价。
但我讨厌他。
我对他的厌烦需从我小时讲起。那个时候,家中经济状况不佳,家中兄弟姐妹所用的衣物及生活用品,基本都是大传小的模式。所以,在十岁之前,我从来没有穿到过新衣服新鞋子,用过新书,全部都是跟在哥哥屁股后面,捡他已经用过的东西接着用。
我对此没有选择权,也没有多余的意见,因为现实条件如此,再多耍赖也是无用,不如待我再长大些,到了哥哥那样有些力气的岁数去打工,攒点钱去买只属于自己的物品。
其实到这里时,我还不是很讨厌他,甚至对他还有感激亲爱之情,为他的传承与赠予——很可惜,这只是我的一厢情愿。他给我东西,从来不是转让所有权,他只是把我当成一个暂存点,只要他兴致来了,无论何时何地,都能回过头来把已经是我的东西再拿回去。
我很讨厌这一点。
“这个难道不是我的了吗?”在他第一次对我这么做的时候,我大声抗议,试图从比我高了好几个头的哥哥那里把东西抢回来,“你不是说这个小收音机对你来说,已经是过时的老东西了,所以才把它给我用的吗?”
他哈哈大笑,轻而易举地单手将我推到了一边,把我的宝贝来回上下抛接。
“我在这个小玩意儿上写了名字。”他一边说着,一边用钥匙扣上的便携小螺丝刀,手法娴熟地拆开小收音机,将刻在塑料壳内部刻的AJAX展示给我看,“所以这永远是我的东西。”
“但是你之前说了要把它送给我!”
他笑得更厉害了,选择不再理会我,随手把小收音机塞进口袋就离开了我的房间——就连这个房间原本也是属于他的,他比我大七岁,那时已经是个在外租房的大学生,而我只是个会张牙舞爪的初中生。
我能拿他如何?他比我强大,在家里的地位比我高,比我更善于讨人喜欢,是戏剧里永远的第一主角。我与他外貌相似,但这只是他人嘴里进行对比的要素,用以论证哥哥这个主角是如何地了不起,独一无二,举世无双。
我对他无可奈何,只能暗自祈祷他会珍惜从我手中拿回的宝贝,或者在普通把玩之后再度失去兴趣,以给我将之要回来的机会。
而在那第二天,我被妈妈安排扔垃圾,在垃圾袋里发现了那个被拆得七零八落的小收音机。
我讨厌哥哥。
到我能打工的年纪时,家中情况好了不少。我再也不必用哥哥的二手货,乞求他心血来潮的施舍。我能买下、拥有新东西,那些从始至终都属于我一个人的东西。而且,最要紧的,是这时候哥哥不知道为什么和家里闹翻了,从此不再和家中有联系。
其中当然包括我。
我为此感到放松。
在那几年后,我也考上了大学,面临租房还是住宿舍的问题,妈妈给了我一串钥匙,说不想住宿舍,住这里就好。
“这是什么?”我接过钥匙,攥紧,看向妈妈。
“这是你哥哥上大学时租的公寓。”妈妈却不看我,只是盯着虚空某处,表情柔和,似乎是在怀念着什么,“你哥哥他……唉,那孩子!我和你爸爸前两年把公寓买下来了,你现在要用,就先给你住吧。”
我顿时感觉掌心攥的不是钥匙,而是一团炙烤皮肉的火球,重且烫,痛得让我险些抬不起胳膊。
是了,你看,即便当初气得爸爸勃然大怒,把妈妈急得泣不成声,这几年下来,他们还是对亲爱的混蛋儿子关爱有加,就算表面闹着别扭,久不联系,不还是出手把那家伙只是租赁的东西买下,眼巴巴等着浪子回头,用以讨好他吗?
也罢,或许这就是舞台正中央的主角吧。我这般想着,谢了妈妈,便转身回了房间。
到头来,我又在托哥哥的福,用他用过的二手货。
这次,他会回头来抢吗?
公寓内部还维持着哥哥离开之前的模样。
我进行了彻底的大扫除。把扔得到处都是的衣物和安全套——衣服有男有女,可见哥哥私生活之混乱——打包扔掉,换了新的床单被罩,把边角用抹布擦干净。
至少在表面上,公寓不存在AJAX的标记,这是只属于我的地盘了。
接下来的几天里,不停有男男女女敲响这间公寓的门。他们来找哥哥,有各种各样的理由。我不厌其烦,心情简直糟透了。
但就是在这种情况下,我遇到了钟离。
他很美,他是我此生见过的,最美最有气质的人。他敲响了公寓的门,三长一短,并在我不耐烦应门时,对着我露出让我心醉不已的微笑。
我脑中空白,我心脏狂跳,我激动到差点吐出来。
“好久不见,阿贾克斯。”
但他弯起眉眼,笑意盈盈拥上我,在我耳边情意绵绵呢喃着我哥哥的名字。
我讨厌哥哥,我讨厌阿贾克斯。
但我无耻,我卑鄙,我没有否认,并且拉着钟离的手进了屋。
钟离环顾了屋子四周:“这些都是你一人打扫的吗?”他眼光流转,黄金的稠蜜带着绝对的温情笼住了我,使我几乎飘飘然,“做得很好,阿贾克斯。”
没错,没错没错,我就是这么棒的一个人,比外表光鲜,实际邋里邋遢的阿贾克斯好一万倍。
但我只能心里这么想,因为钟离认定了我是阿贾克斯,他赞美的对象也是阿贾克斯,甚至不吝于展现身体的对象也是阿贾克斯。
是的,我和他上床了。我忍不住,他那么好看,那么温柔,一心一意地看着我,喝了一点酒就在我身上蹭来蹭去,让我抱他,我怎么能忍得住?
我又何必要忍。
我有猜过他应该是阿贾克斯的前男友。因为我与阿贾克斯的口味向来接近,我为之神魂颠倒的,他怎么会无动于衷,仅仅满足于做个朋友?
这个猜测,在我看到钟离大腿内侧和后腰处纹了AJAX时得到了证实。
哈哈,意料之中。
但我忍不住心中的怨怼,眼泪啪嗒啪嗒往外掉。从小到大,我得到的都是阿贾克斯用过的东西,喜欢的也好不喜欢的也罢,全部都留有那个人用过的痕迹。钟离,我打从看到他的第一眼就喜欢他,想把心捧给他看。但是为什么呢?我第一次这么喜欢一个人,但他也曾经是阿贾克斯的。
尽管已经被我折腾得乱七八糟,见我哭得如此凄惨,钟离还是坚持爬起来,把我抱住,轻轻拍我的后背:“发生什么了,阿贾克斯?”他轻声细语,啄着我的眼皮,吻着我的面颊,舌尖在我的泪痕上游曳,“你为什么要哭泣?”
我不甘心只做个配角,我不想一生都当个替代品,我不愿再让我讨厌的男人将我手中的挚爱珍宝抢回去。我不过是比那个男人晚了几年遇见钟离,他只是运气比我好……但我需要承认,正是这短短数年,使得我们的立场和地位变得截然不同。
钟离注视着我,无限温柔,无限耐心。我隔着水雾,在朦胧中回望向那双漂亮的凤眼,见着一个哭得鼻尖红红的乱发橘毛在里面哽咽,委屈巴巴,活像一条即将被抛弃的小狗。
“不,没什么。”我压抑着喉头的酸楚,吞下喷爆的激昂,凑上钟离唇边小声说,“只是高兴。我为能和钟离先生在一起,而感到高兴。”
我好讨厌阿贾克斯。
但我也要感谢他,如果没有他,我与钟离的人生轨迹可能就是一对平行线,永无交集的机会。
钟离精神状况其实不太好。
他唤我为阿贾克斯,并不是受我蒙骗,而是认定了我就是阿贾克斯。
在他眼里,阿贾克斯还是那个锲而不舍追求他的热情大学生,风流英俊,对他体贴备至。虽然他的朋友,以及与阿贾克斯有过来往的人,都在提醒钟离,这个年轻男友是个花花公子,但是对于难得陷入热恋,动了真情的钟离而言,他的阿贾克斯是个极好极可爱极真诚的人,要比夜空中最亮的星子还要耀眼。
我无言以对。因为据我所知,阿贾克斯才不是那种谈了恋爱就会收心的人,在我还小时,就时常见他依靠一张俊朗的脸与一根相机而言的舌头周旋于很多人中间。甜言蜜语,浪子无心,那个人是个不折不扣的混蛋。
而我不一样,我很专一,认定了要对一个人好,便不会生二心。我也很听话,在知道钟离不喜欢烟味后,立刻戒了浅尝辄止的香烟。我喜欢钟离,我爱钟离,我想对他好,我想要永远和他在一起。可以的,只要循序渐进,我会让他认识到,我不是那个三心二意的混蛋,我是爱他的、同样也是他所爱的达达利亚。
但是如果他希望,我可以多扮演一小会儿阿贾克斯。
我是这么希望的。
通过不懈努力,我与钟离间的关系突飞猛进。或许在他看来,这是与前男友的破镜重圆效应。但是站在我的角度,能够得到被他邀请去他的家中的机会,着实令我诚惶诚恐。
这是一个阶段的大跨进,是远比普通的交合更加深入的渗透。
“你看起来很紧张。”钟离趴在床上,一副懒洋洋的模样,“放轻松一些,阿贾克斯,我是一个人住的,我的双亲还在另一个很远的城市。”
我则是光着身子,打开衣柜在里面翻找着合适的衣服——都是属于「达达利亚」的日常运动装,过分休闲,毫无庄重感。即便是勉强拽出的压箱底的红衬衫,也是皱巴巴的,好如一根咸菜干。
“我想好好准备呀!”我把衬衫团了团,试图为它寻找一个合适的归宿,“这可是先生的邀请……”
我看不清钟离的表情,但我能听到他在温柔地笑,以温存后的沙哑嗓音说话:“真是少见,阿贾克斯,原来你也会紧张吗?即使是头一次来我家,你也无需表现得如此局促不安……”
再后面的话,便全然进不了我的耳中了。我的脑,我的心,已经尽数将注意力集中在了「头一次」这个词汇上。是那个男人也从未触及的领域吗?是只有我接获的幸运吗?
“嗯,是的哦。”我回答。
我姑且把自己打扮成了一个时尚小伙子,露着半片胸膛,在钟离身后亦步亦趋,进到了一座过分豪华的别墅中。
别墅的装潢是与钟离相符的古典风味,所有我能想象到的,会在电视剧里看到的昂贵家具摆设,钟离这里应有尽有。
这样的富家子弟,会被阿贾克斯的甜言蜜语哄骗到吗?我在钟离的指引下坐在沙发上,抬眼觑着他在背对着我低头倒茶时,露出的洁白后颈,心中又不禁了然:不如说,正因为钟离是出生在这样的家庭环境中,才更容易被坏小子给拐跑吧!
我这般思考着,便听到钟离接了个电话,道是有件紧急事要处理,暂时不能陪我了。但我也不用太拘束,随心所欲参观他的家即可。
我在一瞬间又有些忘乎其形。他这么对我说话,个中信任已然一览无遗。说实在的,压制一些利用这份信任行不和谐之事的想法,此时此刻显得无比艰难。
这是阿贾克斯做的下流事,与我达达利亚何干?我竭力按下这个念头,扬起笑容,暂时与钟离道了别。
虽说钟离允许我在这个家中随意走动,我却尚且存有自觉,只是在客厅附近进行参观游览。比如观察角落中的一人高大摆钟,昂首欣赏巨大的人物肖像画,或者是墙边的留声机。
长得真的像喇叭花啊……我弯下身子,向着那大口喇叭往里望了望,随后试探性地,将唱针放到了本就安静躺在留声机上的黑胶唱片沟槽处——
【♪God save the queen/the fascist regime/they made you a moron/a potential H-bomb♪】
我火速移开唱针,让摇滚歌手撕心裂肺的歌声偃旗息鼓。这和这栋房子以及房子主人的风格很格格不入,无论是曲风,还是歌词表达含义。毕竟,在我的想象中,钟离应该是一边优雅地呷着下午茶,一边用留声机播放古典音乐的存在。
而不是Sex Pistols的朋克风。
“阿贾克斯?”
平平无奇的呼唤,却轻而易举让我背脊的汗毛根根竖起。钟离的脚步惯来是沉稳又轻巧,很少有人连脚步声,都可以给人带来无与伦比的安心感,我一向对此深以为然,但此时此刻的我,却在因貌似窥见了他不得了的一面,而心生胆怯,惴惴不安。
“阿贾克斯……”
“先生,你看,黑胶唱片是有两面的呢!”
好蠢!
话一出口,我就恨不得想原地揍自己一拳。转移话题的方式千千万,就非要用这种显而易见的弱智问题吗?达达利亚,你真是个傻子!
万幸,钟离怔了一刻后,随即便善解人意道:“是的,唱片的话分为A面与B面,一般是播放完A面的歌之后,再翻面去播B面。”
“哈哈,原来如此。”
钟离看向我的眼神欲言又止,他又向我走近了一些,每一步都好像踏在我心跳上。
“但是随着时代变迁,A面和B面逐渐用来形容录制在唱片两面的不同类型的歌。”他越过了我,两眼微微下敛,扶上了唱针,“放在A面的歌曲是主打歌,是被寄希望于多渠道曝光的重点曲目。B面则是定位次要的或附加的歌曲……”
我难得打断他的发言:“先生的话,是更喜欢A面,还是B面?”
他不语,只是将唱针再度放上唱片的沟槽中。
【♪No future no future/No future for you/No future no future/No future for me♪】
有时候,答案不一定是用嘴巴说出来的。
我不想做配角,不愿做一段关系中的过渡品。但是,从我鬼使神差认下“阿贾克斯”这个身份开始,有些事就由不得我做主了。
譬如,尽管我日日祈祷,仍然在某一天接到了一个陌生的号码。
是阿贾克斯。他说他要回来了,从妈妈那里得知公寓现在是我住后,就打电话过来,一如既往地,要把所谓的,原本属于他的东西要回去。
“你明白我的意思,达达利亚。”我听见了他那令人作呕的声音,其中外放的笑意压根抑制不住,“你玩得很开心吧。现在时效到了,小鬼,物归原主吧。”
真恶心。
我不在意这间公寓,这本就是我不乐于接受的施舍。
但钟离呢?关于他的未来,我甚至不敢细想。
很丢脸,可一想到这个,我就又在抱钟离的时候哭了。
“我爱你,钟离先生,我爱你。 ”我趴在钟离肩窝中,嘴唇嗫嚅,怀着弃犬之心喃喃,“每一天每一天,我都比昨天,比所有人,都要爱你再多一点。”
钟离脸上带着担忧,但又掺杂着羞赧与喜悦,他亲亲我,摸我的头,极尽温柔。
“我也是。我也爱你,永远比昨天多一点,我心爱的阿贾克斯。 ”他说。
……所以,我憎恶着阿贾克斯,无比痛恨着他。
这份憎恶在他把我叫出去,进行面对面交接的时候达到了顶峰。
“我就不说废话了。”他穿着纽扣只系到胸口的衬衫,休闲西装外套随意丢在座位上,“达达利亚,你可以把钟离还给我了。”
“凭什么?”
他故意摆出了一种夸张的表情,像是对面坐着的不是他亲弟弟,而是一只丑陋的癞蛤蟆。
“虽然你一直不算个特别聪明的小孩,但你也不该问出这种白痴问题。”他语气平缓,吐出的语句倒是毒辣,具有十足的嘲讽,“你觉得钟离为什么会主动找上你?在他的视角里,他又一直在和谁做爱?”
我远比他清楚问题的答案。但也正因为非常清楚,我才不会如他所愿:“所以?你可以选择继续像一具尸体那样安静。”
“……哦?”
阿贾克斯因为我的讥讽噎了一下。我为此感到了由衷的快意的同时,对他的厌烦程度也在看到他接下来掏出香烟时达到顶峰。
“你说得没错,钟离需要「阿贾克斯」。”隔着灰蒙蒙的烟雾,我与血缘上是我兄长的男人对视,他蓝紫的双眼像两颗研磨完毕的水晶,折射出虚假的光彩,“但是,谁规定了他需要的那个「阿贾克斯」,就一定是你呢?”
我盯紧了阿贾克斯,只见他第一反应果然是嗤笑,而后是哈哈大笑。我在小时候很害怕他这样笑,因为他的快意往往会建立在我的垂头丧气之上。
没关系,没关系,已经不需要害怕了。我对自己说。因为这一次,我已经不再是为了鸡毛蒜皮小事而怯懦的达达利亚,我已经和阿贾克斯一样,到了有力气的岁数,即便下一秒他向我挥拳,我也有自信打赢。
“哈哈哈哈哈哈,你小子……哈哈哈……果然还是那个笨蛋小鬼啊!”但他还是游刃有余得让我恨得牙痒痒,依旧悠闲自在站在高处俯视嘲弄我,“我还以为……算了,无所谓,毕竟钟离就是喜欢傻的。”
“……你什么意思。”
阿贾克斯气定神闲地抖了抖烟灰。
“字面意思咯。”他说,“不过嘛,虽然角色扮演很有趣,但我可不想一直违背本性当傻狗,当时就稍微用了点手段,反客为主了一下……很可爱吧,他现在这种性格。”
所以一不小心惹上了大麻烦,被对方怒火中烧的双亲扔到了不得了的地方,能完整活着回来简直是奇迹。他轻飘飘补充。
他的陈述刺痛了我的双耳,伴随着嗡嗡的耳鸣,我眼前发白,全身都处于僵直状态,唯独牙根中还能勉强挤出只言片语:“阿贾克斯,你……真是个彻头彻尾的混蛋。”
却见阿贾克斯摊手:“不想让爱着的人只看到戴了面具的自己……达达利亚,你不是最能理解这一点的吗?”
我几乎要窒息:“你管那叫爱?你把他糟蹋成那样,也能叫爱吗?”
他吐出最后的完美烟圈,将烟蒂按熄在了烟灰缸中,态度坦然:“爱呀,当然是爱。达达利亚,你又凭什么认为,我对他不是爱呢?为了能让他看到全须全尾回来的我,我可是在拼死努力呢。”
我无言以对。并非哑口无言,只是心生浓重的无力感。我想再驳斥阿贾克斯,却也知晓自己根本无法撼动面前这个神经病分毫。
“你……”
“我?”
阿贾克斯似笑非笑,看起来正要从一个新角度对我进行攻击,结果在吐出第一个词的那一刻,便生生刹住了车。他在笑,我第一次见他像那样笑。不仅仅是嘴角在上翘,就连两颊的肌肉都在不停运动,试图组合出最潇洒的状态。他的眼珠子,在从和我交谈以来就是半耷的,像极了两粒死气沉沉的玻璃珠,如今却如庆典上炸开的烟花,灿烂辉煌。
无需转头,光靠闻见那与我今天穿的衣服上如出一辙的熏香,有谁悄然入局便不言而喻。
畏惧抬头,仅凭想象就会猜出钟离或许在与某位久别重逢的人在进行复杂的眼神交流。
看着我。心中的一块在哀求。
不要看我。大脑在尖声哀鸣。
全然相反的思绪在「达达利亚」的躯壳内反复碰撞,在敲击摩擦中迸射出炫目的火花,揉搓出肮脏的酸水。涌上喉头的酸涩与血腥气意图驱动起我,让我心生自知之明,知悉在舞台主角为聚光灯笼罩之时,配角应知趣识相,趁着黑暗悄然退场。
哈哈,此时此刻,我应该做的事,大抵只有……
“回家吧?”
温雅的、平和的男声回荡于我的耳郭,通感转换来的酸涩模糊了我的眼眶,过速的心跳震得我几欲昏厥。
挣扎着,如溺水者攀上水面的浮木。心脏的鼓噪声笼盖了所有,将我与源自外界的惊诧以及失态的大喊大叫相隔绝。我无暇去关注已然无关紧要的丧家犬,只傻傻抬首直视那双鎏金的眼瞳,在那蕴含爱意的中央,被光圈环绕的内里,我能看见的,唯有我一人。
只有我。
好扭曲……太对味了……老师
!!特别喜欢这口,今天终于有幸见识到了……爱情是没有先来后到的
两面都是主打曲的唱片,真是贴切到仿佛命定一般的比喻,两个人都披着对方的面具去和钟离先生交往,对不起我不会用词但是水雷互相牛对方真的
!看了老师的文,我在床上扭得像个快要拧干的毛巾
怎么会如此开胃……我再看一遍
!
是达达利亚的胜利!!!!!阿贾……一直以来和弟弟的对局中都是“赢家”,最后却输了个彻底呢……有点不敢想象这样的一个小疯子在失去爱人之后会做出什么过激举动呢www
不过有点没看明白阿贾到底对离做了什么……到底是干了什么才能让离的精神出现问题啊阿贾你这个神经病!!
我也没看懂,好像是雷鸭把先生父母惹了差点死掉。但是不明白为什么为了让先生看到自己全须全尾回来,先生好像完全不知情,应该是气水鸭,想把先生拿回去吧。我也好好奇雷鸭怎么对待先生让水鸭那么生气,先生这边连症状都看不出来,只模糊知道精神不太好,固执的认定,对具体的病来说太模糊了
水鸭被雷鸭欺负的快疯了幸好遇到会坚定选择水鸭的先生,雷鸭大失败。后面对水鸭崩溃和被先生选择的描写好好哦,水鸭快摔碎了,发现先生一直在下面准备接他。后面也会有独数自己和先生的小家吧。
既然唱片有双面,以后会不会再写一篇DOUBLE b?兑现上面幸福快乐的故事
好扭曲好喜欢……升天
米缸神 ,拧巴扭曲的三个人,以爱作绳紧紧纠缠在一起……如此扭曲如此美味口牙!想吃更多吔————
太病了好喜欢 老师的水岩雷真的太好味了
真的好味……我爱扭曲拧巴爱……
结尾真的,就像窒息很久之后突然有了空气,特别特别有感觉,很好品
好神……好爽……乖狗狗值得
好,,,好宝值得爱,,,!!!
重新读了一遍,其实离在说第一次去他家的时候就已经是看出来达≠贾了吧?毕竟摇滚乐唱片怎么看都是阿贾克斯留下的痕迹呢……
其实也没什么细说必要,矛盾会更激化,容易收不回来。现在只要看到结果是好好的人谈恋爱把自己谈成精神失常,就知道这男朋友不是什么好东西了()
看到阿贾克斯私生活混乱心里咯噔了一下……看到钟离最后坚持选择达达又放心了。达达你是个可怜的小鸭鸭 感觉这回要轮到阿贾克斯疯了,恋人竟然被一直输给自己的弟弟以自己的身份抢走了。把恋人搞成精神病也就你了
好好吃的饭,好吃哭了好喜欢
好复杂的感情可以反复品味
感觉像是看了一部文艺片
我斗胆猜测(胡说)一下,也许最开始雷鸭是模仿着水鸭的性格去接近的先生,因为作为风流浪子他大概猜到了先生会喜欢水鸭这样的小孩,但实在是藏不住了找了个机会解放天性,把先生欺负成了神经病……然后先生见到了水鸭,水鸭以为自己在模仿雷鸭顶替雷鸭,殊不知自己这款才是先生真喜欢的款【。】
是的,水是true love
其实如果没有雷插一脚,就是最普通的教授男大水岩小甜饼
居然,真的猜中了!!!被香的发出大叫!啊啊啊啊好牛叉!好好吃!!
所以其实雷鸭才是那个真正心虚的,他说“他还以为……”是以为什么呢?以为水鸭以水鸭自己的身份追到了先生,把他彻底扔到一边了吗?毕竟他很清楚先生就喜欢这款,但水鸭暴露自己是顶替了雷鸭的身份,才让他以为自己还有机会,才会快意的大笑
但雷鸭不止是玩玩,他对先生也动了真情,可已经披着水鸭的性格和先生交往了许久,他知道自己根本不是这样的,但他也希望先生能爱上真正的自己,所以才会露出真面目……如果只是玩玩,为什么不装到底好聚好散,所以雷鸭是真的爱上了……
再次大胆猜测让先生性格出现问题的事件发生在先生家里,是第一次先生邀请雷鸭去自己家里的时候,雷鸭撕下了自己的面具。不然明明家里是有雷鸭喜欢的黑胶,却告诉水鸭“第一次来我家”,可能是因为记忆太痛苦,大脑遗忘了这段记忆吧
磕的我晕头转向,太太太神了,好喜欢,这样满满细节的文字太香了
好爽的结局!!!是达达利亚的胜利!!!